撤回在14天内应我要求已开始的服务需要付费吗?
如消费者明确要求在撤回期内开始提供服务,仍可撤回,但须按截至告知撤回时已提供的部分按比例付费。
实际适用
若服务在消费者明确要求并确认将丧失撤回权后已全部履行,则不能再撤回。若商家未正确告知,消费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欧盟《消费者权利指令》(2011/83/EU)第14(3)条-(4)、第16(a)条
主管机构:欧盟委员会及各成员国消费者保护机构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 主要来源
- EUR-Lex 官方文本
- 读取日期(快照)
- 2026-09-26
- 读取层版本
- zh-nodes/1.3.0
- 有效期
-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 内容指纹(审计链)
- zh-nodes/1.3.0:f4f5eea8
- 英文版本
- /novacopilot/fragor/eu-withdrawal-service-started
相关条文节点
- 在欧盟网购的商品可以在多长时间内退货?:从企业处进行的大多数网购和远程购物,消费者有14天无理由撤回权。对于商品,期限自消费者或其指定的非承运人第三方实际占有商品之日起算;同一订单分批交付的,自占有…
- 如果商家从未告知我撤回权怎么办?:如商家未告知撤回权,撤回期自正常14天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 撤回后卖家须在何时退款?:商家须在得知撤回之日起不得无故拖延、最迟14天内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包括标准运费。除另有约定外,须使用相同的支付方式退款,且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
本页由 ExploreWorldAI 的确定性读取层生成,内容来自上述官方来源,不构成法律意见。平台不部署自主代理,不保存客户数据。运营主体:Valkiv Ventures AB,D-U-N-S 3527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