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案第 16 条:提供者的义务

第 16 条把分散在第三章的要求汇总成提供者的义务清单,是判断出口准备度最直接的一条。

清单要点

确保系统符合第二节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技术文档并保存日志。

完成合格评定、加贴 CE 标志、进行登记,并履行纠正与告知义务。

第三国提供者

在欧盟没有设立机构的提供者需要指定欧盟境内授权代表。

进口商与分销商在其角色范围内承担各自的核查义务。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主要来源
第 2024/1689 号条例 第 16 条
法规标识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rt. 16
读取日期(快照)
2026-08-17
读取层版本
zh-nodes/1.3.0
有效期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内容指纹(审计链)
zh-nodes/1.3.0:725c0912
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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