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案第 6 条:高风险的分类规则
第 6 条给出两条通路进入高风险:作为受欧盟协调立法约束的产品的安全组件,或落入附件三列出的领域。
两条通路
第 1 款:系统是产品的安全组件,且该产品需要第三方合格评定。
第 2 款:系统属于附件三列出的领域,例如生物识别、关键基础设施、就业、教育。
对制造业出口的意义
机械、医疗器械、玩具等已有 CE 合格评定路径的产品,一旦嵌入人工智能组件,通常直接落入高风险。
分类结论应在设计阶段确定,并写入技术文档。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 主要来源
- 第 2024/1689 号条例 第 6 条
- 法规标识
-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rt. 6
- 读取日期(快照)
- 2026-08-17
- 读取层版本
- zh-nodes/1.3.0
- 有效期
-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 内容指纹(审计链)
- zh-nodes/1.3.0:ea63e183
- 英文版本
- /eu/rattsakter/ai-act-2024-1689/artikel-6
相关条文节点
-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进入市场的条件: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对进入欧盟市场的系统的分级与义务。
- 人工智能法案第 9 条:风险管理体系:人工智能法案第 9 条:高风险系统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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