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案第 12 条:日志记录

第 12 条要求高风险系统在其生命周期内自动记录事件,使运行过程可追溯到具体时间与输入。

记录什么

记录范围应与预期用途相称,足以识别可能带来风险或需要实质性修改的情形。

对远程生物识别系统,还需记录使用期间、参考数据库、比对输入数据与核验人员身份。

谁保存

提供者设计记录能力,部署者按第 26 条在其控制范围内至少保存六个月。

日志是事后调查与监管问询时的主要证据来源。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主要来源
第 2024/1689 号条例 第 12 条
法规标识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rt. 12
读取日期(快照)
2026-08-28
读取层版本
zh-nodes/1.3.0
有效期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内容指纹(审计链)
zh-nodes/1.3.0:6a2390dc
英文版本
/eu/rattsakter/ai-act-2024-1689/artikel-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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