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案第 10 条:数据与数据治理

第 10 条要求高风险系统使用的训练、验证和测试数据集符合质量标准,并对数据来源与处理过程留下记录。

数据集要求

数据集应当相关、具有充分代表性,并在预期用途范围内尽可能无错误、完整。

需要考虑系统将被使用的地理、场景、行为或功能环境的特性。

治理过程

记录数据收集过程与来源、标注与清洗方式、可能的偏差及其缓解措施。

为检测与纠正偏差而处理特殊类别个人数据时,须满足本条第 5 款的严格条件。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主要来源
第 2024/1689 号条例 第 10 条
法规标识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rt. 10
读取日期(快照)
2026-08-28
读取层版本
zh-nodes/1.3.0
有效期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内容指纹(审计链)
zh-nodes/1.3.0:b8554cc1
英文版本
/eu/rattsakter/ai-act-2024-1689/artike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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