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与制裁:三法域对照

同一批货物可能同时受中国出口管制法、欧盟两用物项条例和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约束。三套清单相互独立,通过其中一套不代表通过另外两套。

三套清单

中国:出口管制法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管制清单由商务部公布。

欧盟:第 2021/821 号条例的两用物项清单,加上按国别与实体公布的制裁措施。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的出口管理条例,以及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的制裁名单。

出口前的核查顺序

先确认物项是否列入任一管制清单,再确认目的地是否受限,最后确认交易相对方是否被列名。

转运与再出口同样受管,货物离开首个目的地后仍可能触发美国的再出口规则。

核查记录须留存,欧盟与美国的监管机关都可在事后要求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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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Lex 官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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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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