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

条例把此前分散的两用物项管理并入一套制度:统一清单、统一许可、统一的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核查要求。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许可与清单

列入管制清单的物项出口前须取得许可,按物项、目的地和相对方逐项审查。

未列入清单但出口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于特定用途的,同样需要申请许可。

最终用户与留档

出口经营者须取得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相关单证的保存年限由条例规定,监管机关可在事后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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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来源
中国政府网 条例原文
读取日期(快照)
2026-08-28
读取层版本
zh-nodes/1.3.0
有效期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内容指纹(审计链)
zh-nodes/1.3.0:67c1f1d2
英文版本
/cn/regulations/dual-use-export-regulations-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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