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规登记册
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隐私法,规则分布在联邦机构规章和州法之间。登记册按规则记录适用对象、监管机关和官方文本。
对出口企业最相关的几类
披露类:SEC 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加州 SB 253 与 SB 261。
数据类:加州消费者隐私法、金融领域的 GLBA 保障规则、纽约州 DFS 网络安全规章。
执法类:FTC 依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 5 条对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的执法。
与欧盟的差异
欧盟以条例为主、事前义务清晰;美国以事后执法与州法拼图为主。
同一套数据流可能同时触发 GDPR 与加州法,义务不可互相替代。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 主要来源
- 美国联邦公报 Federal Register
- 读取日期(快照)
- 2026-08-17
- 读取层版本
- zh-nodes/1.3.0
- 有效期
-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 内容指纹(审计链)
- zh-nodes/1.3.0:ed64f1b3
- 英文版本
- /us/regler
相关条文节点
-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CPRA):加州消费者隐私法:适用门槛、消费者权利与出口企业影响。
- SEC 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SEC 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适用主体、内容与供应链影响。
- FTC 执法: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 5 条:对数据与人工智能宣传的执法依据。
- 欧盟与美国法规的条文级查询层:面向中国出口企业的欧盟与美国法规条文查询层,条文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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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本:/us/reg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