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丢失能获得多少赔偿?
对于丢失的托运行李,航空公司按每位乘客一个以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计价单位)计算的限额承担责任,该限额同时涵盖经济损失和非财产性损害。
实际操作
行李在应到达之日起 21 天后仍未送达即视为丢失;乘客可以在值机时申报更高价值并支付相应费用,从而提高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蒙特利尔公约(经第 2027/97 号条例在欧盟适用)第 17 条、第 22 条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 主要来源
- 蒙特利尔公约(经第 2027/97 号条例在欧盟适用)
- 法规标识
- 第 17 条、第 22 条
- 读取日期(快照)
- 2026-10-05
- 读取层版本
- zh-nodes/1.3.0
- 有效期
-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 内容指纹(审计链)
- zh-nodes/1.3.0:d70514ec
- 英文版本
- /resenar/bagage-forlorat
相关条文节点
- 行李损坏多久内必须申报?:行李损坏须在取回后七天内书面申报,诉讼须在两年内提起。
- 行李用同行人名字托运,自己的物品能索赔吗?:每位乘客有各自独立的责任限额,即使行李以同行人名义托运也能索赔。
- 打包旅游能免费取消吗?:出发前通常须支付取消费,目的地出现重大非常规情形可免费取消。
- 欧盟旅客权利与入境:航班延误、行李、签证:欧盟航班延误赔偿、行李、申根入境与签证规则,逐条标注条文和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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