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案第 14 条:人为监督

第 14 条要求高风险系统在设计上允许自然人进行有效监督,包括在必要时中断或推翻系统输出。

监督人员的能力

能够理解系统的能力与局限,察觉自动化偏好带来的过度依赖。

能够正确解读输出,决定不予采用,并使用停止按钮或等效手段中断运行。

生物识别的双人核验

附件三第 1 点所指的远程生物识别系统,其结论须由至少两名具备相应能力的自然人分别核实。

执法等个别情形下的例外由成员国法律规定。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主要来源
第 2024/1689 号条例 第 14 条
法规标识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rt. 14
读取日期(快照)
2026-08-28
读取层版本
zh-nodes/1.3.0
有效期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内容指纹(审计链)
zh-nodes/1.3.0:b9d9f855
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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