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法》认定哪些数据合同条款不公平?
单方面强加给另一企业的数据访问和使用条款,如严重偏离良好商业惯例即为不公平,不具约束力。
实际适用
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或仅由一方决定所提供数据是否符合合同的条款,一律视为不公平。
法律依据
欧盟《数据法》(2023/2854)第13条
主管机构:欧盟委员会及各成员国主管机构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 主要来源
- EUR-Lex 官方文本
- 读取日期(快照)
- 2026-09-26
- 读取层版本
- zh-nodes/1.3.0
- 有效期
-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 内容指纹(审计链)
- zh-nodes/1.3.0:cff05c6d
- 英文版本
- /novacopilot/fragor/data-act-unfair-terms
相关条文节点
- 什么是欧盟《数据法》?:《数据法》规定谁可以使用联网产品及相关服务产生的数据,自2025年9月12日起适用。
- 我能获取联网设备产生的数据吗?:可以。联网产品或相关服务的用户有权便捷、安全、免费地访问使用中产生的数据,必要时可持续实时访问。
- 依《数据法》能否将设备数据共享给其他公司?:可以。经用户请求,数据持有者须及时将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例如维修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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