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韧性法》对进口商和分销商有何要求?
进口商只能投放符合基本要求的产品,须核查符合性评估、CE标志和制造商联系方式。
实际适用
分销商须尽职谨慎,核实CE标志和文件,如有理由认为产品不合规须停止供货。
法律依据
欧盟《网络韧性法》(CRA,2024/2847)第19条、第20条
主管机构:欧盟网络安全局(ENISA)及各国市场监督机构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 主要来源
- EUR-Lex 官方文本
- 读取日期(快照)
- 2026-09-26
- 读取层版本
- zh-nodes/1.3.0
- 有效期
-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 内容指纹(审计链)
- zh-nodes/1.3.0:ab4df40e
- 英文版本
- /novacopilot/fragor/cra-importers-distributors
相关条文节点
- 什么是《网络韧性法》?:《网络韧性法》为含数字元素的软硬件产品设定欧盟网络安全要求,于2024年12月10日生效,主要义务自2027年12月11日起适用。
- 《网络韧性法》适用于哪些产品?:适用于预期或可预见用途包括直接或间接连接设备或网络的数字产品,如智能设备、路由器、应用程序和软件。
- 《网络韧性法》的报告时限是什么?:制造商须对被积极利用的漏洞在24小时内预警、72小时内通报,并在纠正措施可用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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