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出口德国:要满足哪些要求

化妆品进入德国市场,要同时满足欧盟统一规则和德国本国的登记义务。欧盟规则在所有成员国相同,本国登记各不相同,须分别办理。

欧盟统一规则

化妆品条例(第 1223/2009 号条例):每个产品须在欧盟境内指定责任人。

上市前须在欧盟化妆品通报门户(CPNP)通报。

须完成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标签使用销售国语言。化妆品不加贴 CE 标志。

德国本国义务

包装:上市前须在 LUCID 登记并加入回收系统(德国包装法)。

电子电气设备和电池:须在 stiftung ear 登记。

亚马逊德国站会核对 LUCID 登记号。

网上销售

通用产品安全条例(第 2023/988 号条例)第 19 条:商品页面须写明制造商、欧盟责任经营者和产品识别信息。

非欧盟制造商须指定欧盟境内的责任经营者(第 16 条)。

需要准备的文件

欧盟责任人信息

产品信息档案

化妆品安全报告

CPNP 通报记录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主要来源
化妆品条例 1223/2009
读取日期(快照)
2026-10-04
读取层版本
zh-nodes/1.3.0
有效期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内容指纹(审计链)
zh-nodes/1.3.0:307e782b
英文版本
/maijia/chukou/huazhuangpin-deguo

相关条文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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