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R 第 6 条:处理的合法依据

每一次处理都必须落在第 6 条第 1 款的六项依据之一上,并且依据必须在处理开始前确定。

六项依据

同意;履行合同所必需;法定义务;重大利益;公共任务;合法利益。

合法利益需要做利益权衡记录,公共机关不能用这一项。

B2B 场景

向欧盟企业发送商务联络通常依赖合法利益,但仍需提供反对渠道。

更换依据不能事后进行,例如同意被撤回后不能改称合法利益。

官方来源

读取记录

主要来源
第 2016/679 号条例 第 6 条
法规标识
Regulation (EU) 2016/679, Art. 6
读取日期(快照)
2026-08-17
读取层版本
zh-nodes/1.3.0
有效期
180 天,逾期标记为需重新读取
内容指纹(审计链)
zh-nodes/1.3.0:078b9c10
英文版本
/eu/rattsakter/gdpr-2016-679/artikel-6

相关条文节点

返回中文入口

本页由 ExploreWorldAI 的确定性读取层生成,内容来自上述官方来源,不构成法律意见。平台不部署自主代理,不保存客户数据。运营主体:Valkiv Ventures AB,D-U-N-S 352720102。

英文版本:/eu/rattsakter/gdpr-2016-679/artikel-6